我的合同要到期了。不和用人单位谈好就走人,可以接受吗?
了解一下情况。我知道我所在的单位一般都是在合同到期前1天续签(有意向的员工去要求续签)。但是,我通常认为,如果有的东西没有写在纸上,没有签字,就不存在。所以,在合同期满2周后,在没有收到新合同的提议的情况下,我开始寻找新的工作。
虽然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工作地点和我的直属同事和经理,但我不太喜欢公司的整体运作方式。
我的问题是,如果雇主不采取任何行动,我的问题是,在最后一天出现,像往常一样工作,结束时和大家握手,祝大家以后一切顺利,然后回家,这样做可以吗?
编辑:在回答/评论区回答最关心的问题。
- 是的,我已经告诉我的经理,没有任何延长合同的提议会让我在其他地方寻找新的机会
- 是的,我已经提出培训另一个员工,因为我的职位是公司独有的–这个要求被拒绝了
- 是的,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,把我的工作记录下来,并为某人继续工作设定了一条直线
- 不,我个人不觉得我除了合同上写的东西之外,还欠雇主什么–我为X的钱做了一些事情,在Y的时间里产生了Z的结果。我得到了我的X钱,我为Y时间工作,我交付了Z(和更多)的结果。这是个生意,不是家庭的事。
EDIT 2:
如果有人好奇这一切最后是如何进行的,下面是一个简短的回顾。
–手握着另一份offer,我找到我的经理,正式告诉他我不续约了 -10分钟后,我坐在老板办公室里,当然大家都表现得很惊讶,这个offer已经准备了相当长的时间了,而且还是这样的(有趣的是,这是我这个最感兴趣的人第一次听说) -被问到 “你要留什么 "之类的标准问题 -我把我的offer给他们看了,然后就问他们能不能匹配 -很多话也就随之而来。但对我来说,这一切都相当于 "不,我们不能” –于是我重申,这一次我当着所有相关人员的面,不再续约(只字不提原因,我不认为说再见是撒点盐的好时机)。我感谢他们为我们的相处时间,安排好了合同剩下的日子,把可能存在的问题都解决了,我打算在工作的最后一天,按照 “带个蛋糕或一些糖果,握手,祝大家都好,然后从其他地方开始 "的计划去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