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谈好通知期少于合同期?
我在一家大的科技公司工作,在一个部门做I.T.分析员,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工作。上个月我开始找工作,参加面试,但对于通知期的问题,我有点着急。合同上说,我必须在离开公司前至少一个月通知他们。现在正在面试的工作有可能会被要求(如果被录用)提前30天开始工作。
我和现在的岗位上的每一个人都有完美的职业沟通,经理对我的工作也很满意。我不想冒着以后收到推荐信的风险,也不想做一些会让我背负一辈子的事情。 如果我三周后要求离职,他们需要在—-至少—-两周内找到一个新的人,然后我在一个星期内对他进行培训,这是很辛苦的(有很多知识需要转移) —-有可能一个月内找不到接替我的人(由于面试过程比较复杂)。如何解决这个问题?我是不是应该直接说 “对不起,我得走了,但我给你留下了所有必要的文件"? –我有6个假期,2015年的时候没有请假,所以他们要用这些假期来处理。希望能给他们发工资 ?
对我来说,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利用我在公司工作的5年来所有良好的沟通和工作,向他们索要一个他们无法拒绝的人情。我可能需要在配方中加入一点胡椒粉,礼貌地让他们知道,如果是三个星期,而不是按照合同上说的那样做我应该做的事情,我会尽力而为的(典型的)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