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基于55年的管理培训和经验,曾在美国最大的公司之一和几家小公司工作过,在美国企业中担任从一级到C级的职位,在这些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举办的员工培训课上,我的建议是:
这是我的建议。如果你被雇来每周工作40个小时,而你的公司规定了9-5或8-5的工作时间,这就是他们对你的期望,当你接受为他们工作时,你就同意了。如果你不接受午休,你可以被指示这样做。如果你选择不这样做,你是在藐视公司的指令,并受到纪律处分,可能会被解雇。你违反了你的合同。
工资。如果公司希望您以免工资(即免于加班费)的身份工作,您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份工作。
如果工作需要接受不固定的工作时间、不固定的工作时间,或者是某些额外的或更高层次的责任和风险管理,很可能被视为 “带薪 "工作。一般來說,受薪工作的靈活性較高,但需要僱員作出更多的承諾。固定收入对一些人来说是一种福利,被认为是为了平衡一年的工作时间。举例来说。娱乐活动可能要求码头经理在夏季每周工作50-60个小时,但在冬季可能会被 "天气日 "所抵消。
受薪员工要么是对工作的承诺,工作时间越多越好,要么是他们更喜欢固定工资的形式,因为他们知道他们需要工作40个小时以上。
如果员工要求从小时工转为薪资,可能是为了获得更少的工作时间的好处,因为有更多的休息时间(或天数),有效地赚取更多的收入,而工作时间更少。如果该工作不需要使用判断力,或者在不固定的时间和条件下工作,或者如果不要求员工至少工作40小时,(可能有些周的工作时间高达50-60小时),那么就应该是小时工。
如果该职位的工作描述中定义了需要工作40小时以上的职责,那么就应该定义为带薪工作,员工可以接受或拒绝这份工作。不管是哪种情况,管理者都要对公司负责,以公平的日薪来换取公平的工作时间。不管是按日、周、月、年计算。员工的责任就是把约定好的东西交付给公司。在计薪岗位上,更多的是一种可交付的东西,比如说服务、项目、目标,或者是目标。对于工时职位,是指工作和预计的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