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客人不付钱就走,要求服务员付钱,可以接受吗?
我最近在弗吉尼亚州(美国)的一家餐厅(暂时不记名)做服务员,我最近开始做服务员。我已经学会了享受,但最近有客人不付钱就走了。我四处寻找,想看看是不是把帐单放错了地方,但什么也找不到。我问老板,看她有没有收到他们的付款,但她没有。我们两个人把当天的收据都看了一遍,也没找到他们的收据。然后我老板说,如果他们一个星期内不打电话来交钱,**我就负责给他们买单,这公平吗?他们没付钱就走,不是我的错,但我老板说这也不是她的错。这个政策在各家餐厅里有不同的规定吗?这样的规定是否允许?我想这是不允许的,因为我认为服务员应该付钱是不公平的,所以我应该告诉我的老板什么吗?
更新* 谢谢你们的回复。我的结论是,让服务员给餐费显然是不合法的。所幸的是,被扣押的人确实付了钱,我们只是在收据上完全漏掉了他们的付款(他们虽然没有给我小费,但也没有给我小费)。当我告诉我的老板,我做了调查,她不能强迫我付款时,她告诉我她不知道,不会再这样做了。看来,我们的问题还是很爽快地解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