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问题,但答案可能很复杂。
在密歇根州的上半岛,有一些地方为了保护社区和封闭的栖息地,执行严格的环境规则。这些地方都有 “禁止汽车 "或 "只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 "等规定。这些地方对员工的出行时间进行了创造性的补偿。这很不寻常,因为与大多数城市不同,交通不在员工身上,他们通常不能 "就近"。
还有一些地方(麦基纳克岛就是其中之一)完全禁止汽车通行,真正的诀窍是这些地方通常都是小城镇,没有大的商业文化。但这确实意味着必须要适应这个地区。
例如,我可以看到。"我们提供40小时工作制的年薪20K,但我们知道你是坐渡轮来的,所以我们不希望你在这里待到上午10点,你可以在下午4点离开,赶上晚上的渡轮。”
在这种情况下,我认为这个要求是完全合理的。他们实际上是给你钱让你坐渡轮,因为在那个地区,这是 “做生意的成本"。
如果你工作40小时,而现在他们要你工作50小时,那就有点多了。他们可能不得不 "工作 "更多的时间,因为公司不再支付员工不再需要乘坐的渡轮旅行的费用,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 "加班"。
它真正的归结起来就是;公司是在补偿员工长时间的通勤,或者说耗时的通勤,现在拒绝补偿这位员工,因为他们不做通勤(完全公平和IANAL–合法),还是因为他离得近,他们试图强迫他每天工作10个小时(不公平,不是IANAL–合法)?
员工可以尝试的一些事情是
–吃三小时的午餐。如果他们试图让住得比较近的人,以覆盖更远的人不能做的时间,那么也许他可以建议一个真正长的午餐,以平衡时间,并给公司需要的东西。当然,这将取决于是否对员工有价值。
转换成4/10小时工作制。这是很常见的,可能是值得的。同样的,它给公司提供了时间保障,但员工也得到了他们需要的东西。
早来/早走或晚来/晚走。同样的,如果公司只是为了获得覆盖面,他们可能愿意让员工在不同的时间开始或停止工作,以保持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,但仍然可以获得覆盖面。这些调整一般都会让工人们得到相应的补偿,因为这不是小事。在这些企业中,"近的 "工人和 "远的 "工人是很常见的。近的工人没有资格获得远的工人的赔偿,近的工人预计要和远的工人有不同的工作时间,以适应环境的限制。然而,要求近的工人比远的工人工作更多的时间是很奇怪的。但要注意的是,当远方工人坐在渡轮上等待上班时,可能会被视为 "工作"。近工也可能会被要求比远工更多地 "补上",因为老实说,远工可能到不了。通常这种情况下,通常会有一定的弹性时间。
无论如何,在工资上,如果你应该得到40个小时,那么正常的操作应该是40个小时,虽然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,意味着你这周的工作时间是50个小时。但这应该是很罕见的事情,不是正常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