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前雇主还在给我发工资。
我最近结束了在一家大公司的受薪工作。我刚刚又收到了一份工资支票,就像我仍然是该公司的员工一样,金额与正常情况下一样。虽然我认为我可能被拖欠了一些我没有用过的假期,但肯定还没到全额工资的程度。我认为公司多付了我的工资,而且可能还没有把我从工资单上拿下来。
我给我的老板发了一封邮件,问他关于工资单的事。我应该期待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?正常情况下,这种情况下你多发的工资会从你以后的工资中扣除,但是我以后的工资是不会有的。我会不会给公司写支票呢?我肯定不想被起诉。
最新消息:虽然他们一直拖到明年4月份,终于同意我多发工资了。他们要求我把钱还给他们,如果我不可能一次付清的话,可以分期付款。情况已经解决了。谢谢你们的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