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处理我现在的雇主不尊重我的离职决定?
我在我现在的公司工作了大约18个月了。他们的主要市场是咨询公司—我们被分配到客户,在工作周内去他们的办公室(根据我的经验,通常要走3个小时左右的路程),然后周末再回来。这些合同一般都是3-4个月的合同,通常会定期延长类似的金额,最长可达数年之久。我找到了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位,但在面试的同一周,我也被分配到了现在工作的新客户。果不其然,我拿到了新工作,并在新客户的第二周的周一交了通知书,
可以理解,我现在的雇主对此很不满意,说得很清楚,说我这是把他们的处境搞得很糟糕。我本来希望在接到新的工作任务之前,能找到一份新的工作,但我已经迟了几周了,
我被要求将通知期延长几周,以支持一个交接期。通常情况下,我是可以接受的,但我的新雇主希望我尽快开始工作,由于一些情况(特别是假期即将到来),如果我真的满足了他们的要求,我将无法在新的一年之前开始新的工作(实际上是将我一个月的通知期延长一倍)。
因此,我有几个问题:
我知道他们没有法律权利让我留在那里,但他们在过去的几天里一直试图让我留下来,尽管我坚持说我想在我给他们的日期离开。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,让他们接受我的决定?
在与HR的电话中,我被告知我应该通知公司我去面试,因为这会影响他们派我去面试的决定。我不这样做是否有错,因为我不想让自己在公司里的地位受到影响,如果我没有得到这份工作的话,我是不是错了?
–交接期的难点在于,在我建议的最后期限过后才会有人来接替我。我不想在一个不好的位置上离开公司,但留下来会让我的新工作还没开始就面临风险。在这方面,我如何才能让现在的雇主满意?